注: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,如有与教育部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,以教育部政策为准。
一、培养目标
以学生为本,培养知识结构合理、政治思想坚定、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、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。201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。
二、时间节点
网上报名日期:以教育部通知为准。考生登录中
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,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。逾期不能补报,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。
现场确认时间:以教育部通知为准。
打印准考证时间:以教育部通知为准。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《准考证》。考生打印《准考证》时须使用 A4 复印纸,《准考证》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。考生凭下载打印的《准考证》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。
初试时间:以教育部通知为准。
三、考试科目
思想政治理论(科目代码 101)、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(科目代码 199)、英语(科目代码 201、204)、数学(科目代码 301、302、303)、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(科目代码 311)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;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,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。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。
四、报考条件
(一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(二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(三)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,复试时须进行体检,并在指定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。
(四)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:
1.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。含普通高校、成
人高校、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,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);
2.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;
3.同等学力人员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:
(1)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(从毕业后到 2016 年 9 月 1 日)或 2 年以上,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,且须同时满足①、②条件要求的人员:
① 已进修完 6 门或 6 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,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;
② 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(本人为第一作者)。